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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款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名称、缩写及标志的授权是联合国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特权。在指令列出的具体情况下,管理机构允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和全国委员会的代表团授权其他机构使用。授权使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名称、缩写、标志及互联网域名的权力不可授予其他机构。

任何有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称、缩写、标志及域名的决定应基于以下标准:

拟授权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战略目标和计划相关;

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价值观、原则和宪政目标相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称、缩写、标志及域名的使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且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特别是关于视觉呈现、持续时间及范围方面。